9月1日凌晨2时00分左右,济南七星天文台的车辆跟踪摄像头拍到了一个不明飞行物迅速斜向地面坠落的画面。
当天晚上,上海网友拍到了一个疑似正在燃烧的不明飞行物垂直坠入粉红色天空的照片。
山东省天文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天文学会秘书长牛桂华表示,这是他在济南七星天文台工作四年来第一次看到9月1日录制的UFO视频。
9月3日,济南七星台观测站工作人员公布官方回应称:这不是水滴。水滴没有力量。这架飞机有明显的飞行推进路径。事发后,工作人员爬山搜寻,但截至目前尚未发觉坠物踪迹。
第一,从轨迹来看,这是一个由远及近的过程。这可以排除大部分网友关于虫子甚至水滴的估计。不能排除它是一只鸟,但也不能确定。在记录的轨迹中,两次转弯都有明显的变化,原则上可以排除流星的可能性。因为它似乎有某种力量。
同时,所谓的背面黑痕也并不全是黑烟。也可能是录制过程中相机自身功能造成的视觉误差,但不能完全排除是黑烟。
其次,从速度上来说,是比较快的,可当作证据,排除虫子和水滴的可能性,也有指向飞机的可能。
三是寻找坠物的情况。跟踪视频被发觉后,不仅组织了相应人员前往相应地点进行搜寻,媒体单位和天文爱好者也根据路线信息进行了相关搜寻。
但目前尚未发觉相关疑似坠物,也未听到坠物反馈。由于只有一台检测摄像机,因此很难计算出坠落物体的大致范畴。
牛桂华还表示,探测设备记录到的一个小坠落物体击中了天文台玻璃,相关科研人员立刻下去寻找,但没找到。由于天文台本身有很多瓦砾,因此特别难找到掉落的小陨石。但他在济南七星天文台工作四年来,第一次看到9月1日录制的UFO视频。上海“UFO”
视频显示,9月1日,在上海宝山区,一个疑似不明飞行物在火云反射的红色天空下垂直坠落。有网友怀疑这个火球状飞行物应该是火流星,也有网友认为是火云反射喷射尾迹云造成的错觉。事实上,并没发生火灾。
在查看了网友公布的相关视频后,牛桂华表示,例如,如果上海UFO拍照的视频没有经过处理,就能确定它不是加速器等人拍照的“假视频”,有意引起注意——被捕获的东西显得更为奇特。
第一,我们假设它是一辆汽车。当如此大的火流星在视觉上落下时,您通常会发觉相关的陨石和其他从天而降的物体。如果相信是飞机,这么大的飞机坠毁将是一件“大事”。从9月1日到现在应该有适当的报告。
同时,牛桂花还认为还有另一种可能。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飞行物体不会垂直下落。如果UFO背对拍照地点、距离较远、速度较快,会造成人垂直坠落的视觉效果。因此,在某一些程度上,它倾向于被视为飞机。但视频显示了如此大的尾迹云,与一般飞机不同。
对此,上海相关天文研究人员表示,他们的监控系统并未检测到视频中的UFO。因为他们的探测器设备通常是在晚上开启的,而这一个视频是在晚上拍照的。
一位专门从事飞机研究和生产的专家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虽然该不明飞行物被认为具有动态因素,但由于显示的相关视频过于模糊,很难确定该不明飞行物到底是什么。 。如果是飞行器,原则上应该不是飞机等一般飞行器,但无法确定UFO是否是飞行器,没办法做出明确的推断。
2023年以来,各类媒体频频出现不明飞行物的报道,北京、成都、黑龙江、山东、安徽等地均发觉不明飞行物。为什么今年“NLP”如此盛行? “地外危机”马上来临吗?
牛桂华表示,没有证据说明地球将进入“地外危机”频繁的时代。观测站的监控设备能每天记录汽车的视频。即使不是流星雨季节,我们一晚上也能追踪到十几辆车。如果算上正常情况下不会被记录的一般流星,这一个数字甚至更高。太多了。新闻媒体报道的不明飞行物很少而且间隔很远,这并不奇特。地球上根本不需要过多的担心所谓的“地外危机”。还有人问:小陨石安全的话可以捡起来吗?从天而降的陨石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隶属于最先捡到它们的人所有?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国时快报中新网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中并没明确具体的法律来确定从天而降的陨石的归属。
学术界一般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陨石没有所有者,可以采纳优先购买制度,即在优先购买的基础上获得陨石的所有权;第二种观点认为陨石没有所有者,可以采纳优先购买制度,即在优先购买的基础上获得陨石的所有权;另一种观点是,如果一块陨石有很大的科研价值,它就属于国家。部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应属于国家。
张明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有关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的规定,他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自然资源应归国家所有,应交给收藏者。对此,有关部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但如果主管部门认定该石材没有科学研究或其他重大价值而予以拒绝,收藏者也能自行收藏。